央廣網鄭州11月3日消息(記者任磊萍)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河南省近日出臺規(guī)定,將進一步完善博士后制度,博士后全職從事研究不得少于2年。
博士后制度是我國培養(yǎng)高層次創(chuàng)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項重要制度。在這次河南省出臺的《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實施意見》中,明確了博士后人員的定位,博士后人員在站期間是具有流動性質的科研人員,在站時間一般為2年,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總期限不得超過6年。同時,招收單位是對博士后人員進行管理的責任主體,應與博士后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或企業(yè)勞動合同,結合科研項目要求簽訂科研計劃書。
在河南省人社廳工作人員看來,“以前都是6年或8年都可以不出站,現在要求一般是2到4年內,由設站單位靈活掌握。有些項目跨度長,短時間內獲得成果也不現實,大部分一般的課題兩年內完成綽綽有余。”
河南省規(guī)定,嚴格控制設站單位招收本單位同一一級學科、超齡、在職的博士后人員比例;不得招收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鼓勵支持設站單位招收海外優(yōu)秀博士來河南進站從事博士后研究。
河南省人社廳工作人員說,在支持設站單位對不同學科領域、不同研究類型的博士后人員實施分類培養(yǎng)、分類評價的同時,也要暢通退出渠道,明確博士后人員退站條件和程序,“要突出設站單位的主體地位,表現好的、設站在三年以上、連續(xù)招收六名博士后以上的工作站都可以獨立招收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