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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證服務費下降 財產(chǎn)繼承將按收益額分檔計收
2013-12-04 17:01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wǎng)武漢12月4日消息(記者張晶 通訊員沈佳)湖北省物價局昨日對外宣布,湖北部分公證服務收費標準下調。具體如下:
公證服務收費中證明財產(chǎn)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之前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按受益額分檔計收:2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1%收;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按0.9%收。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按0.7%收取;100萬元至300萬元(含)部分,按0.6%收。3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按0.5%收;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按0.3%收;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按上述標準減半收取。最低收費額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清點保管遺產(chǎn)由現(xiàn)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按受益額分檔計收,具體收費標準比照上述標準執(zhí)行。
以繼承600萬元遺產(chǎn)為例,按現(xiàn)行標準,受益人將支付12萬元的公證服務費,如果按新標準計算,則只需要支付1.8萬元,少支付約10萬元。
據(jù)悉,上述收費標準自2013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編輯:楊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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