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鐵路抓獲一惡意拖欠民工工資承包商 乘火車出逃
2014-03-04 15:49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沈陽3月4日消息(記者郭威)記者從沈陽鐵路警方獲悉:遼寧撫順一名綠地工程項目合伙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不但不支付20余名民工兄弟的23萬余元薪金,還躲避民工追討,于近日乘火車出逃途中被沈陽鐵路民警查獲,移交發(fā)案地警方解回處理。
2月26日晚上21時,沈陽北站派出所接到沈鐵公安局網監(jiān)信息通報,遼寧撫順市涉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嫌疑人劉某乘車出逃,要求協助堵截。派出所政委張軍、副所長明彤哲立即帶領民警在沈陽北站展開布控堵截。21時30分許,當犯罪嫌疑人劉某出現在車站南進站大廳時,民警迅速將其控制。經審查劉某供認了拖欠民工工資拒不支付,躲避法律追究的犯罪事實。
劉某今年56歲,家住遼寧鐵嶺市清河區(qū)楊木林子鄉(xiāng)。去年3月至7月間,他和撫順的李某中標承包了撫順李石開發(fā)區(qū)某綠地工程項目,從鐵嶺、撫順等地雇傭了近20名農民工,并與之簽訂了勞務合同,許諾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農民工工資。去年7月,工程如期完工后,劉某沒有履行合同,故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盡管民工再三討要,劉某等人就是不予支付。農民工無奈申訴到開發(fā)區(qū)人社局,人社局多次調解仍未能討回,于2014年1月8日移送開發(fā)區(qū)公安局立案調查,劉某得知消息后畏罪出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guī)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眲⒛车男袨橐焉嫦泳懿恢Ц秳趧訄蟪曜,故被警方上網通緝。
目前,劉某已移交撫順警方解回處理。
編輯:夏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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