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法院危險駕駛案件審判量刑規(guī)范化 提升司法形象
2014-12-04 14:3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廈門12月4日消息(記者呂貝娜)12月4日,是首個國家憲法日。為向社會充分展示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法院形象,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辦公眾開放日,并通報廈門市法院危險駕駛案件審判情況。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志遠在通報時介紹,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11月20日,全廈門市法院共受理危險駕駛案件3305件3314人,全部為醉酒駕駛型危險駕駛犯罪案件。收案數呈上升趨勢。據統(tǒng)計,在已審結的案件中,被告人每百毫升血液的平均酒精含量為170mg左右,遠遠超80mg的醉酒標準,多數醉酒者酒精含量在100-200mg之間。案件審理多適用簡易程序,簡便快捷。
危險駕駛罪作為新罪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僅原則規(guī)定判處拘役并處罰金的刑罰。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出臺《關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統(tǒng)一規(guī)范兩級法院“醉駕”案件的量刑尺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他表示,廈門市法院將繼續(xù)嚴格依法審理,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為打造“和諧廈門 美麗廈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
編輯:王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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