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海原縣法院對兩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強制執(zhí)行
2015-03-04 20:25:00 來源:央廣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銀川3月4消息(記者廉軍 通訊員永剛 楊濤)寧夏海原縣人民法院昨天裁定并準予對對海原縣森林商務賓館、寧夏布哈拉民族服飾公司兩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強制執(zhí)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繳納罰款等法定義務。
據了解,2014年7月,海原縣消防大隊在進行重大火災隱患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對寧夏布哈拉民族服飾有限公司和海原縣森林商務賓館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上報縣公安局,并提請海原縣人民政府對兩家重大火災隱患實施了掛牌督辦。同時,針對這兩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先后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7項條款分別進行了立案處罰。但兩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起,經公安消防大隊催告后,至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限屆滿仍未履行繳納罰款等法定義務。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程序,海原縣公安消防大隊向海原縣人民法院申請對其進行強制執(zhí)行。海原縣人民法院依據法律規(guī)定,裁定并準予對海原縣森林商務賓館及寧夏布哈拉民族服飾有限公司進行強制執(zhí)行。
編輯:夏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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