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西南州通報5起黨風廉政建設典型案件
2015-08-10 09:42: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貴陽8月10日消息(記者孟海 王珩)據貴州省紀委監(jiān)察廳網站消息,近日,貴州黔西南州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5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
興義市清水河鎮(zhèn)泥溪中心學校原校長陳健勝因組織教職工公款旅游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3年7月12日,興義市清水河鎮(zhèn)泥溪中心學校校長陳健勝主持召開全校教職工會議,決定組織43名教職工以外出參觀學習為名到南京、無錫、蘇州、杭州、上海等地旅游,并用食堂結余經費支出旅游費用72240元。2015年3月11日,教職工對外出旅游費進行了清退。陳健勝作為校長,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冊亨縣第二中學副校長(主持工作)楊龍國違規(guī)購買校服和違規(guī)購買公車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4年8月27日,冊亨縣教育局召開全縣各學校校長工作會議,強調不得違規(guī)購買校服。8月28日,楊龍國主持第二中學校務會研究七年級學生訂購校服事宜,違規(guī)為學生訂購校服437套涉及金額46305元。2013年12月17日,違規(guī)安排購買公務用車1輛,金額73088.31元。楊龍國作為主持工作的副校長,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所購車輛。
晴隆縣紫馬鄉(xiāng)中心學校校長張鵬違規(guī)安排購買公車和報銷個人費用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2年5月,紫馬鄉(xiāng)中心學校校長張鵬違規(guī)使用辦公經費42500元和新洋教學點生均經費25300元共67800元,購買公務用車1輛,并落戶到本校職工個人戶頭上。2011年至2012年,張鵬違反財經紀律,報銷個人費用1055元。張鵬作為校長,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違規(guī)報銷個人費用1055元收繳國庫,收繳所購車輛。
望謨縣王母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羅治修公款旅游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2年12月9日,原復興鎮(zhèn)召開黨政班子會,決定以考察城鎮(zhèn)建設為名讓干部職工公款旅游,由時任原復興鎮(zhèn)黨委委員、人大主席羅治修帶隊。12月15日,羅治修帶領30名干部職工到深圳、香港、澳門、珠海等地景區(qū)游玩,往返共8天,用公款支付旅游費用共88300元。羅治修作為原復興鎮(zhèn)黨委委員、人大主席,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公款旅游費用由個人承擔。
安龍縣飲食服務公司違規(guī)公款旅游問題,經理謝照華、副經理辛玉清受到責任追究。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安龍縣飲食服務公司安排部分職工和退休職工到廣西桂林、陜西西安等地旅游,用公款支付旅游費用共計122621.4元。謝照華作為公司經理,辛玉清作為公司副經理,違規(guī)組織公款旅游,應承擔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責任,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公款旅游費用由個人承擔。
通報指出,對上述問題的嚴肅處理,充分體現了全州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從嚴管黨治黨、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堅定決心。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責任追究沒有特例,只要履責不力、出了問題,無論涉及到誰,無論是現在在職還是已經離崗,都要承擔責任。全州各級各部門和黨政領導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編輯:中國廣播云采編
關鍵詞:貴州
2015-08-10 09:42:00
2015-08-09 10:38:00
2015-08-08 11:21:00
參與討論
我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