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過生日無證酒駕被拘留5日
2016-11-08 16:35: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重慶11月8日消息(記者陳鵬)重慶渝北區(qū)茨竹鎮(zhèn)居民鄭某高高興興地過完自己49歲生日后的第二天,就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渝北區(qū)分局興隆公巡大隊民警送進拘留所行政拘留5日。
11月5日13時許,一輛從渝北區(qū)中興鎮(zhèn)開往茨竹鎮(zhèn)方向的摩托車在210國道上差點摔倒,摩托車上乘坐的兩名乘客驚恐尖叫,正在路上巡邏的興隆大隊民警發(fā)現(xiàn)該情況,立即上前檢查該車。
駕駛員是一名中年男子,一看到民警過來,還笑嘻嘻地打招呼、遞煙,該男子滿嘴噴出的酒氣,暴露了其酒駕的秘密。
“警官,我今天過生日,滿49歲。≈形缯堄H戚朋友吃飯喝酒,我……我陪他們喝幾瓶啤酒……我沒出車禍……我開車沒問……題……”該男子紅著臉,滿不在乎地向民警解釋。
民警一邊向其宣傳交通安全法規(guī)知識,一邊對其進行了酒精吹氣檢測,結果為55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可該男子在身上翻找了半天,也沒拿出駕駛證。
經查詢,該駕駛員姓鄭,是渝北區(qū)茨竹鎮(zhèn)人,今年49歲,沒有取得駕駛資格。
當天中午,鄭某過生日,在家里請了6桌客人吃飯,他陪著親戚朋友喝酒。吃完飯,兩個給其祝壽的外甥要回茨竹鎮(zhèn),鄭某就駕駛摩托車送外甥回家。沒想到,他駕車行駛在路上,酒勁發(fā)作,開車東倒西歪,幾次差點摔倒,嚇得外甥驚叫不止,幾次想下車自己坐客車,他都不同意,結果被交巡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鄭某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渝北警方處以罰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九十條,鄭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和超載的違法行為,被警方處以罰款1100元的處罰。
生日后的第二天,鄭某被送進了拘留所。面對冰冷鐵窗,鄭某后悔萬分。
編輯:劉拓拓
關鍵詞:重慶
“留了16年的長劉海,如今終于可以換發(fā)型了。”看著鏡里了漂亮的額頭,22歲的劉利(化名)高興的說。你可能跟本看不出來,她的半邊額頭,是用3D打印出的顱骨鈦金假體裝上的。
2016-11-08 16:35:00
承諾免費送物品,但要先收押金,第二天再將押金退還,如此做法,前幾次退了,村民信了,可是最后一次,卻將36村民共計27820元騙走了。
2016-11-08 16:27:00
記者今日從重慶兩江新區(qū)管委會獲悉,本月28日至29日,2016重慶國際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洽談會將在兩江新區(qū)悅來國際會議中心舉行。
2016-11-08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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