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3月3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羅佳)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覺得用用別人的身份證很正常。但近日,一名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證,被三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讓很多市民、游客開始意識到實名制認證的重要性。
2月28日22時許,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河東派出所民警在轄區(qū)商品街巡邏排查可疑人員時,查獲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女子。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熱某(女,24歲)如實供述其冒用讓人身份證的違法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之相關規(guī)定,市公安局吉陽分局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三亞警方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證件,僅限于本人使用,利用他人身份證上網、住宿、辦證等,將面臨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