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1月7日消息(記者劉湛)重慶市財政局、市能源局日前下發(fā)通知,對去年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的投資主體給予財政補助。
通知確定的獎補對象包括: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本市公用充換電基礎設施,為分時租賃車、網約車、出租車、公交車、物流車、環(huán)衛(wèi)車服務的專用充換電基礎設施,政府機關、公共機構、企業(yè)面向職工開放的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充電樁數量不低于3個),充電基礎設施監(jiān)控平臺以及示范試點等。補助額度為公用充電設施交流樁300元/千瓦、直流樁600元/千瓦;換電設施200元/千瓦;其他符合補助范圍的充電設施中,交流樁補助200元/千瓦,直流樁補助400元/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