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5月3日消息(記者楊振 通訊員鐘金華 李尚存)捕魚愛好者常某網購了氣步槍及彈珠、箭、放大鏡瞄準器等組合配件,本想攜帶槍彈乘坐火車回家捕魚,沒想到因此觸犯了法律,被深圳鐵路公安處依法給予治安拘留五日處罰。
5月3日,深圳車站安檢員在火車站開展安檢工作時,發(fā)現一名男子攜帶的行李箱藏有可疑物品。安檢員要求其開箱接受檢查,該男子卻神情緊張,拒不配合。安檢員立即向深圳鐵路公安處深圳車站派出所匯報。獲悉情況后,派出所迅速通知附近民警趕赴現場處置。民警詢問該男子行李箱內有什么物品,該男子支支吾吾,答非所問。民警加強警戒,打開該男子攜帶行李箱一看,發(fā)現里面居然有分解存放的氣步槍1支,8倍及4倍放大鏡瞄準器各1個,彈夾3個,金屬彈珠151顆,箭9支。
該男子被民警帶到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經查,該男子為43歲陜西籍常某,其供述攜帶的氣步槍、金屬彈珠等是從微信群認識的網友購買,購買后就被人踢出微信群并拉黑。常某當時考慮到私自收藏氣步槍及槍支配件不合法,可能會被警察查獲,就想把它們扔棄,但是又舍不得這些捕魚的利器。于是,常某決定乘坐火車將氣步槍帶回老家使用。常某將槍支分解,藏匿在行李箱內,以為可以蒙混過關,沒想到在深圳車站安檢口被民警當場查獲。常某沮喪不已,悔不當初。
常某為了捕魚愛好鋌而走險網購氣步槍,并攜帶進入公共場所,已觸犯了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guī)定,常某被深圳鐵路公安處依法給予治安拘留五日,收繳氣步槍一把及配件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