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武漢12月29日消息(記者張晶)記者從湖北省水利廳了解到,該廳近日正式印發(fā)了《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劃界確權工作方案》,對湖北全面實施河湖和水利工程劃界確權作出安排。2019年6月底前,完成省市級河湖長領責的河湖及水利工程劃界和試點河湖確權;2019年底前,所有河湖全面完成劃界;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河湖庫確權工作。
此次劃界確權范圍涵蓋河、湖、庫、灌區(qū)、水閘、泵站等,涉及全省5公里以上河流4230條、列入省政府保護名錄的湖泊755個、水庫6900多座。
湖北省河湖長制辦公室副處長賀俊介紹,長期以來,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保護邊界不明,水土資源產(chǎn)權不清。為此,《方案》明確,河道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行洪區(qū)、護堤地等;湖泊的水體、湖洲、湖灘、湖心島嶼等;水庫(含小水電站)的庫區(qū)土地、島嶼、涵洞、隧道等;以及灌區(qū)渠系、水閘泵站等,全部納入此次劃界確權的保護管理范圍。對于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nèi)的湖泊,保護區(qū)范圍為設計洪水位以外不少于50米。管理和保護范圍劃定后,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管理權限予以公告,選定界址,設置界樁。對符合登記條件的,頒發(fā)產(chǎn)權證書。
此前,十堰、宜城、赤壁等地先行探索推進劃界確權工作。截至11月底,全省已完成劃界河段長度5300公里、湖庫面積2800多平方公里,襄陽等地印發(fā)了本市劃界確權方案,這些為湖北省全面實施河湖庫劃界確權工作積累了經(jīng)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