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9月8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水利廳于近日印發(fā)《全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工作推進方案》,明確在2021年底前,除新、改、擴建和除險加固未移交工程外,全省大中小型水庫、大中型攔河閘(橡膠壩)、大中型河道堤防等重點水利工程要完成標準化管理評價,建立起標準化管理體系和工作秩序。

  根據《方案》,山東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主要涵蓋工程設施、安全管理、運行管理、管理保障等四個方面,并明確完善工程設施設備、搭建信息服務平臺、劃定管理保護范圍、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管理制度標準、規(guī)范運行管理行為、落實管理責任主體、加強管理人員培訓、建立經費保障機制、推進管理現代化等10項具體任務。

  《方案》在前期開展標準化管理試點和中期評估的基礎上,修訂印發(fā)了山丘區(qū)水庫、平原水庫、堤防、水閘等四類工程運行管理規(guī)程,和大中型山丘區(qū)水庫、小型山丘區(qū)水庫、平原水庫、堤防、水閘等五類工程標準化管理手冊編制指南和標準化管理評價標準,形成了以管理標準、工作標準和評價標準為主要內容的標準體系。

  按照《方案》計劃安排,山東省水利廳還配套出臺《山東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評價辦法》,圍繞工程設施、安全管理、運行管理、管理保障等四個方面按工程類別分別設置了20~25項評價指標,均為強制性指標,所有指標均通過為合格。按照省級評價省市管工程、市級評價縣管工程、縣級評價鎮(zhèn)村管工程的權限設置進行分級評價。對標準化管理評價合格工程,每五年進行一次復核。

  山東省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將嚴格督導獎罰。為確保成效,省水利廳將采取“四不兩直”等方式,對各地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和跟蹤督導。對進度滯后、保障措施不到位的,通過下發(fā)整改督辦通知、掛牌督辦等方式進行督促;對推進標準化管理工作措施到位、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并擇優(yōu)組織推廣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