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最近杭州市對2010年發(fā)布的《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進行修改,擬刪除此前征求意見稿中受到外界肯定的“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全面禁煙”,并允許室內可以設置吸煙區(qū)等。
在“車讓人”等領域的城市文明建設走在前列的杭州,控煙修法“不進反退”,讓不少人意外。有媒體列舉了修改草案的十大硬傷,包括禁煙范圍沒有進步、與上位法有沖突、監(jiān)管職責不明等,不一而足;世界衛(wèi)生組織也通過微博強調,“只有100%無煙才有效”。
此次修法最大爭議點是,是否該設置室內吸煙區(qū)。當地有關方面雖然被指“打退堂鼓”,不過其顧慮很現實——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無煙化,面臨巨大的執(zhí)法成本;堵不如疏,所以才在北上廣深等地100%無煙的基礎上往后退,允許設置吸煙室,避免一刀切導致的法不責眾;與此同時加大懲罰力度,比如對場所經營者、管理者不履行控煙職責,頂格處罰從兩千變?yōu)閮扇f。
當地向“執(zhí)法難”妥協(xié),試圖通過設置吸煙室,來解決室內全面無煙的可操作性難題。我們相信,當地也是出于周全考慮。但從執(zhí)法的技術層面看,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一刀切,其好處在于執(zhí)法邊界足夠明確,只要發(fā)生吸煙行為即可被認定為違反條例,能直接施加經濟懲罰;設置吸煙室后,正如有論者質疑的:吸煙者在吸煙室外點起了煙,執(zhí)法人員來了,馬上進吸煙室,這算不算違法?
以免受二手煙侵害的立法初衷為視角,也能發(fā)現當地修法的局限。稍加留心可以發(fā)現,目前機場這種公共場合的吸煙室,經常大門半開,且人員進出頻繁,二手煙蔓延到吸煙室外是常見的現象。關于這點,世界衛(wèi)生組織在《揭穿煙草業(yè)的謊言》中曾提到,煙草煙霧中既有顆粒也有氣體成分,通風系統(tǒng)不能除去所有的顆粒狀物體,當然也無法除去氣體成分。
無煙化的確執(zhí)法成本巨大,可想要建設一個可以完全隔絕煙霧擴散的吸煙室,游說和監(jiān)督的成本也不小。正因如此,“全面無煙化”也成為越來越多的城市甚至國家的選擇。如美國從2010年元旦起撤銷境內所有機場的吸煙室,將吸煙室由“有屋頂的地方”轉移到室外。一些地方為了避免煙霧的流通,還會對吸煙室與室內公共場所的距離做出規(guī)定,比如,中國臺灣的規(guī)定是距建筑物外緣不少于3米,而俄羅斯的規(guī)定則是不少于15米。
對于吸煙這種負外部性明顯的行為,我們的困境在于,對公共場所吸煙的行為,缺少足夠的公共道德壓力,愿意挺身而出制止的人并不多。公共道德的乏力,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對控煙缺乏緊迫感。當地在無煙化的立場上往后退,潛在的危險在于,在室內控煙尺度整體收緊的趨勢下,這會弱化逐漸形成的“公共場所不能抽煙”的觀念共識。
編輯:
林馥榆